《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2011年底前或實施
我國針對兒童家具的通用強制性標準《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有望于2011年年底之前批準發(fā)布實施。
目前我國兒童家具的現(xiàn)行標準僅僅針對個別品類如童床、折疊小床、兒童高椅、家用雙層床等。新標準則具有通用性,次明確了兒童家具適用于3至14歲兒童范圍。
標準還對兒童家具的結構安全及安全警示標識做出明確要求。劉曜國稱,標準中對兒童家具產品的邊緣及、突出物、孔及間隙、折疊結構等作了明確規(guī)定,防止給兒童帶來傷害;為避免兒童藏匿在家具中時間長了而窒息,兒童使用的柜體類封閉式家具應當具有一定透氣功能;在警示標識中規(guī)定,兒童家具產品上或使用說明中應明確規(guī)定產品適用的年齡段及其他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識,警示標識中應用“危險”、“警告”和“注意”等規(guī)范用語。
標準中對兒童家具人造板材、涂料、紡織、皮草面料等主輔材料中重金屬、甲醛釋放量和可分解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質規(guī)定了限量指標,比對成人家具更加嚴格和苛刻。在相關部門抽查中未能達標的產品將禁止銷售,并進行召回或退貨處理。
由于行業(yè)門檻較低,市場上相當一部分兒童家具存在著粗制濫造的缺陷。該標準具有技術性法規(guī)的性質,企業(yè)必須嚴格執(zhí)行,否則將被重罰或被市場淘汰出局。
目前購買兒童家具的消費者常被銷售人員的介紹搞得眼花繚亂,強制性兒童家具標準的出臺對消費者和全行業(yè)而言均是利好,想要立足長遠的品牌將會以標準作為參考來完善自身。
質量和環(huán)保性能是兒童家具基本的訴求,不應當成為銷售的賣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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